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关于兴奋剂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巡查小组:
根据市药监安(2008)54号文件精神,在兴奋剂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个别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未列入国家局药品名单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函回复,现就落实《对兴奋剂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函[2008]124号)提出如下要求:
1、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应对本企业所经营的除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它人用健康产品进行核查,凡是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待完成标注后方可恢复。
2、各组将开展针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发现经营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非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类人用健康产品的,将参照有关规定查处。
朝阳分局奥运指挥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