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朝阳分局启动应急系统开展肝素钠专项检查
2008年3月21日,根据市局关于“迅速开展对肝素钠进行专项检查”的视频会议精神要求,药监朝阳分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同时借此机会检验分局保障奥运的应急执行能力。分局成立由局长负责指挥的领导小组,各科室协同参与,组成4个应急小组,对肝素钠实施专项检查。
朝阳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3家,药品批发企业52家,分局第一时间利用短信平台、电话、传真和分局门户网站向相关企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企业立即进行自查,仅30分钟,涉及到的企业全部在规定时间反馈自查情况,据此,分局迅速锁定涉及肝素钠产品的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37家,随即,4个应急组分头前往企业进行检查。在生产企业,主要对其肝素钠原料药来源及肝素钠原料、制剂的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填写了监督检查记录并提取相关证明材料。经查,该企业自2000年至今从未生产该品种;现场检查企业高架库,查询“立体库房管理系统IWMS”,对肝素钠原料及制剂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进行了核查,系统显示自2004年3月至今无肝素钠及制剂的出入库记录,无库存(该系统自2004年3月启用);核查企业供应商目录(2008年),无肝素钠原料供应商;企业肝素钠注射液无销售记录。
通过对药品批发企业的检查,辖区共有7家批发企业经营肝素钠产品,其余30家企业未经营销售肝素钠产品。现场检查中,应急小组主要检查了7家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的肝素钠原料药和注射液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检查在库产品情况,填写了监督检查记录并提取相关证明材料。经查,辖区经营肝素钠注射液的批发企业共2家,其购进验收销售票据齐全,记录较详细,资质符合要求,2家企业药品库存为零库存。此外,还对肝素钠其他产品(肝素钠乳膏、低分子肝素钠针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相关记录和票据进行了核查,经查这些产品供货商资质齐全,购进验收记录比较完备。在肝素钠产品抽验工作中,经与市药品检验所请示,此次检查只对库存肝素钠原料和注射液进行抽验,由于上述企业肝素钠注射液均是零库存,因此我局未对肝素钠原料和注射液进行抽验。
此次专项检查再次检验了分局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分局将不断总结演练的经验,持续完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药品市场安全信息捕捉能力、政策执行能力以及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辖区药品市场风险的控制力,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奠定坚实基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三日